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马云云) 根据选拔办法规定,13日笔试成绩出来后将进行业绩评价,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与业绩评价情况确定16日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13日,有关方面将对考生进行业绩评价,之后根据笔试成绩和业绩评价得分按8:2的比例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领导能力测试。最终,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面试成绩、领导能力测试成绩将按照4:1:4:1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阶段,还将对考察对象进行群众信任度评价和“德”的认可度评价,如果考察对象“德”评差,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