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李正伟 于博) 7月9日,一个翻斗车司机发现车主放在车上的15300元钱,便心生贪念将其偷走。仅用3个小时,平阴警方就破获了这起盗窃案。
9日下午4时许,平阴县玫瑰镇的李某急匆匆地到玫瑰派出所报警称:其放在某白灰厂翻斗车内准备给司机发放工资所用的15300元现金被盗。
根据案发时间、地点和被盗车辆无撬痕等情况,办案民警初步确定该案极有可能为该厂职工所为。经对该厂30多名职工排查,结合多种侦查措施,民警初步确定崔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对其进行传唤。
崔某对盗窃事实矢口否认,并伪造其不在现场的证据,但是被民警一一识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心理攻势,晚上7时许,崔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原来案发当天中午,崔某发现在厂内拉白灰的车主李某车内放有现金,便趁李某离开时,打开驾驶室将现金盗走。崔某匆忙赶回家中后,将其中的12000元存入某村信贷员处,1700元放置在家中,其余的1600元带回厂内存放。此外,崔某还编造了在公路上捡拾到现金的谎言以欺骗其家人。
接下来,办案民警顾不上吃饭,成功将15300元赃款追回,此时距案发仅三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