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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海馨苑8户违法房被拆
拆除面积达300余平方米
  • 2011年07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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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正在拆除违法建筑。

    通讯员 赵英华 摄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张杰) 10日上午7时许,崂山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深圳路丽海馨苑小区21号楼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共拆除8户居民擅自搭建的阳光房,共计拆除面积300余平方米。

    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丽海馨苑小区21号楼是小区临街的一座楼,楼下是临街网点房,经营茶楼、酒店、跆拳道馆、美容美发等,一些业户擅自将北侧的公共区域进行圈占,扩大经营面积。而二楼的四户居民将北侧的窗户打开,改建成门,将北侧的公共平台进行搭建,建造出一间阳光房,小区居民对此意见很大。

    崂山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前期与存在问题的业主进行了多次沟通,希望他们能够配合青岛市正在进行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自行改正乱建违法房的行为,居民们对此也表示支持,配合执法部门开始了对阳光房的拆除工作。10日早晨,执法人员指挥50余名工人,使用10余套气焊切割设备开始了拆除工作,截止到下午3时许,整个拆除工作结束。接下来小区物业公司将对拆除后的公共区域进行卫生大扫除,营造卫生整洁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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