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10日讯 (见习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李福伟)一男子由于贪欲膨胀动起邪念,侵占了公司巨额财产。7月9日,滕州警方远赴贵州省兴义市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男,40岁,滕州市张汪镇人。2010年5月,赵某应聘到滕州某矿山支护设备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赵某为人精明能干,能说会道,具备较强的销售能力,在该公司任销售经理期间销售业绩突出,公司销售量大幅度上升,逐渐得到了公司领导的信任和重用。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赵某却不这样想。赵某认为,人活在世上,要有钱才能出人头地。只要有机可乘,就应该想尽办法向自己腰包里捞钱。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赵某利用担任销售经理职务之便,将其从重庆市合川区一煤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回收的货款,以及公司在贵阳仓库存放的价值95万余元的设备占为已有。
赵某并没因此感到满足,他的贪欲不断地膨胀,之后又经过精心谋划,伪造了公司财务专用章,工作中以假乱真,将重庆市合川区一煤业有限公司的承兑汇票据为己有。赵某发现公司已察觉他的行为后,潜逃至贵州省兴义市,案发后被公安部网上通缉。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