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国红十字会网站消息,日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地方红十字会及行业红十字会发出通知。通知要求,要建立和完善捐赠款物接受、管理、使用分配的公示、跟踪和反馈制度,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媒体、公众的监督。
《通知》称,要建立和完善捐赠款物接受、管理、使用分配的公示、跟踪和反馈制度,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媒体、公众的监督。总会将率先实现接受捐赠的款物信息,捐赠人隔日可在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在特别重大灾害发生后的紧急阶段,做到捐赠收入和使用情况随时向社会发布;定期编制资助项目执行报告和财务报告,主动邀请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捐赠款物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审计和评估结果要向社会公告。
《通知》要求,要着力构建阳光透明的财务公开机制,政府拨款的财政资金要及时公布“三公”支出,社会捐赠的资金要及时公布使用分配情况。总会、地方红十字会都要建立依托于互联网的信息发布平台,力争两年内实现全国红十字会系统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