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鲁燕) 第二届“烟台市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工作开始,目前已进入推荐阶段,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可将孝亲敬老的典型推荐到老龄部门。
推荐阶段截至7月31日,六区和长岛县各推荐一名候选人,其他县市各推荐2名候选人,其他各部门和单位视情推荐。要求被推荐人员孝敬、护理父母、公婆、岳父母或其他长辈,事迹感人,长期赡养社会老人,有一定社会影响,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等。
被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候选人登记表,附1500字的事迹材料、300字简要事迹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活动组委会将从中评选出“十大孝亲敬老楷模”和“十大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并从“十大孝亲敬老楷模”中选取1-2名事迹突出者推荐参与第六届“山东省十大孝星”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