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21日讯 (通讯员 李福伟 见习记者 张冬梅)一中年妇女为了发财伪造合同骗取他人100万元,后被公安部门在网上通缉。20日,滕州市北辛派出所在开展“清网”行动中将其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甘某今年44岁,滕州市荆河街道人。原本她是一个本分的生意人,为什么会走上诈骗犯罪的道路呢?时间还要追溯到2008年10月份,甘某看着别人挣大钱,便不满足于一般的生意。她认为人活在世上不冒一点险,就永远挣不到大钱。在这种人生观的指引下,今年4月份,她去了云南省镇雄县,谋划出一个能当百万富婆的主意,用伪造的合同来骗取巨款。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贵州省盘县一商人陈某,她告诉陈某自己在云南省镇雄县有一个手续齐全的煤矿,但是由于有其他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所以才低价转让。甘某还通过非法途径私刻了煤矿印章。陈某觉得100万买个矿太值了,没进行深入了解就与甘某签订了《云南省镇雄县茶林煤矿转让协议》,并支付甘某100万元。
甘某收到陈某付款后便立即逃回了滕州,过起了东躲西藏的生活。她心存侥幸地认为只要不被警方抓到,便可尽情享用这百万巨款给她带来的富足生活。但不曾想警方通过被骗人提供的线索,最终将她抓获。
目前,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