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将严格控制剖宫产手术,市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剖宫产率将控制在30%以内。
通知要求,开展剖宫产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原则上应为中心卫生院和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及市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剖宫产率分别控制在15%、25%和30%以内。要把剖宫产率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与机构年度校验和助产技术服务许可挂钩。
“今年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的一大重点,就是切实降低剖宫产率。”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副科长李伟说,将加强妇产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熟练掌握自然分娩的适应范围和剖宫产临床手术指征,科学控制和降低剖宫产率。同时,今年临沂将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以后,不是说家属或医生想剖就剖,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剖宫产率高不是一家医院造成的,有的产妇听说不给剖腹产,就说换家医院做手术。所以,要降低剖宫产率,需要所有医院来共同协作。 本报记者 周广聪 实习生 刘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