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 (记者 李强)究竟是应诉,还是“私了”,现在被诉“侵权”的十余个经销商有点儿举棋不定。
20日上午,被告之一的经销商胡女士致电记者,说由于律师费过高、胜诉几率很低等因素,他们觉得去应诉不如干脆给原告马某一些钱让其撤诉,以便尽快解决这件事情。
据胡女士说,连续几天来,十余个被诉的经销商咨询过几位律师,律师也给作了比较详细的解答。但他们到现在也还没弄明白,如何解决对他们更有利,也能防止以后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律师说,像这种专利侵权的案子,被告方胜诉的几率很小。而且,我们咨询过的律师,一般都要很高的律师费。由于零售模具的利润非常低,我们觉得打官司不太值。”胡女士说。
胡女士告诉记者,这个马姓原告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曾起诉过两名铝型材市场的经销商。其中一名经销商应诉,结果败诉了,赔了4.5万元;另一名经销商与原告取得联系,给了他2000元便“私了”了。
所以,胡女士觉得,从自身利益出发,不如与原告“私了”。但究竟如何处理,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想法。
对经销商“侵权”被诉一案,记者咨询了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的王善伟律师。
王善伟说,目前的专利权案件中,多数专利权人会把起诉对象确定为经销商。“从业多年来,我处理过的多数专利权案件,都是这样的。可能是原告方觉得起诉经销商会更好地获益。”
对于临沂铝型材市场经销商被诉“侵权”一案,王律师说,这些被告完全有合法的来源进行抗诉。他们所售的模具已经有十几年的生产、销售历史,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项专利并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专利权的申请条件。
“现在,对经销商来说,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无效申请。国家专利局会根据专利申请人当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效后,他们会撤销该产品的专利权。专利权无效申请提出后,法院会中止案件的进行。如果专利权最终被撤销,法院则会自动终止案件。”王律师说。
如此一来,胡女士等人或将有一定的“反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