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通讯员 赵文忠 见习记者 孙珊) 进入7月份以来,全国交通安全事故频发,连续发生了4起桥梁垮塌事故,特别是“7·22”河南信阳客车起火事故造成41人死亡。针对频出的交通安全事故,近日,滨州市交通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据了解,这次检查要进一步加强路、桥、港、站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强化交通运输、建设工地和交通从业人员教育等重要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公路、桥梁>> 拉网式排查安全隐患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全市公路、重点桥梁和涵洞的安全监管,拉网式普查各种安全隐患,对发生的病害及时维护处理。进一步完善公路标识设置,特别是危险路段,如平交道口、弯道、陡坡、危桥等,均做到齐全、醒目,对损坏的标识及时修复,对缺失的标识及时进行摸底补设。做好黄河公铁大桥、滨州黄河大桥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力度,加强通道内设施缺陷的抢修工作,及时通报突发事件信息,超限标志要设立齐全、明显,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通行,确保大桥安全畅通。要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的路面检查力度,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双超治理工作,防止超限超载车辆损害公路桥梁,引发安全事故。各地要加大源头治超投入,推广和加强运管机构货运源派驻、巡查等治理措施,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全面执行运输源头处罚措施,真正形成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互配合的车辆超限治理格局。
车辆、运输企业>>加强安全与运营监管
一是加强对车辆的安全与运营监管。对全市所有的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调查摸底,落实监管企业;对全市所有的客运车辆、出租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监控装置,强化车辆的监控手段,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和卧铺客车监管,严格准入条件,加强动态实时监管,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切实加强对营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的安全检查。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对营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彻底的排查。
二是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把旅客运输、危化品运输企业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检查挂靠车辆的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市场准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业户及其运输车辆、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的查(审)验,严格把好企业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关;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重点督促客运站全面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检查长途客运、旅游车辆、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资质的检查,凡不是合法取得资质的营运驾驶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增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实际能力。
四是要加强安全排查整治力度。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对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继续进行拉网式检查,认真彻底排查每一个重点领域、每一个薄弱环节、每一个企业和业户、每一辆车和设备、每一个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抓好二级以上客运站封闭式发车,高危货物运输车辆集中监控和集中停放措施的落实,二级以上客运站安检仪使用、视频监控及“三品检查”等工作,对从事客运、危险品运输的人、车、站,要从严检查。要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四是要加大道路运输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品货运车辆和营运客车,对手续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要坚决查扣,责令纠正;对超员客车加大处罚力度,并安排好旅客分流。
公路、水运工程>>整治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
港航管理机构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船舶、砂石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加强船舶消防安全工作,消除船舶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对内河区域旅游船舶的安全检查,严禁检查不合格、存在缺陷的船舶投入营运。进一步加强对黄河浮桥的管理,所有浮桥必须设立限重标志,必须落实单向通行、间隔放行的规定,必须落实专人进行巡查,严禁超重车辆上桥。加强对浮桥设施的检查力度,严禁浮桥“带病”运行。各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要对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桥梁工程、水上作业、高温作业、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间施工等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进行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