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通讯员 赵剑 王志强 见习记者 于荣花) 购买了“家电下乡”中标电脑,却没有得到商家的告知,更没有得到13%的家电下乡补贴。近日,准大学生刘涛(化名)通过阳信县消协获得了应有的补贴。
原来,刘涛今年参加高考,成绩还不错,突破了本科一批录取线,全家人都很高兴,为了表示奖励,其父母于7月16日在阳信县某家电销售店为其购买了一台品牌电脑。刘涛在浏览网页时不经意间得知自己购买的电脑为“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经查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消费者购买此型号电脑可以获得13%的家电下乡补贴。
刘涛经询问父母后得知经销商根本就没有告知这款电脑是“家电下乡”产品,更没有给予13%的直补。于是刘涛和父母一同到经销店对13%的家电下乡补贴问题进行咨询,但经销商王某否认该型号电脑为“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拒绝直补13%。于是刘涛投诉到了阳信县消协。
受理了刘涛的投诉后,阳信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证明刘涛投诉属实。消协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王某向消费者退还多收取的13%购机款。
在责令经销商王某退还13%直补款的同时,消协工作人员还将经销商王某隐瞒“家电下乡”产品事实、牟取不正当利益一事转交工商部门另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