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针对备受质疑的“瞒报”一说,故宫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文物法规定,文物被抢、被盗、丢失等等,应在第一时间立即报警,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在业务工作当中出现的损毁等情况,需要报国家有关文物主管部门审核处理,但没有规定时限。故宫博物院鉴于事故原因的复杂性,规定了一个月的时限,不能算是“瞒报”。但除了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外,2007年7月30日实施的《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有更加细致的规定。
记者:文物保护法里确实没有关于时限的规定,但《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此该如何判定?
故宫:我知道。关于这个问题昨天(7月31日)已经答复了。
记者:但是昨天(7月31日)的所有答复里面没有提到管理办法,故宫是否应该遵守这个办法?
故宫: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肯定都要遵守的。
记者:但是这个办法规定是两个小时上报。
故宫:我知道。这个可能是大家的理解问题吧。这个昨天(7月31日)已经答复了。昨天说得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