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凡实习生 黄羽萱
1日,教育部发出2011年高校招生第2号预警,针对近期查处的“天津文理大学”等冒牌高校网站忽悠考生交钱上大学的情况,教育部发出提示,提醒考生和家长对4种招生录取诈骗伎俩进行防范。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
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教育部提示,这种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教育部门不会为持此类“通知书”的学生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来也不会发放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证书。
伪造虚假招生信息
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链接并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供查询的新生录取名单,甚至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查处了所谓“华北科技大学”网站和“天津文理大学”网站。
鼓吹有所谓内部指标
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与招生机构负责人有“私人关系”、“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能降分录取的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
教育部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误导走所谓特殊招生捷径
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扬部分高校可单独、自主招生,声称只要交钱,即可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
教育部提示,招生院校不得避开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高校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今年的试点招生工作已经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