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郝腾飞) 以改装车辆前景看好为名,劝说他人“投资”,犯罪嫌疑人王某、顾某再以假印章假合同与投资人签合同,骗取他人10万元。近日王某、顾某被民警抓获。
2011年6月,受害人邢女士到德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报案称,2010年8月一个偶然机会,邢女士认识了自称某车辆改装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总经理的王某。王某说,车辆改装是很有前景的行业,希望邢女士能够投资。在王某的极力劝说下,2010年9月的一天,邢女士在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某车辆改装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与该公司总经理王某、财务总监顾某签订了一份投资合同,邢女士以投资10万元成为了该公司的一名股东,并享有盈利分红等优厚待遇。
邢女士后来才发现该公司一直生意惨淡,不仅合同内承诺的高额分红没有拿到,就连正常的工资也不能及时发放。
随着时间推移,邢女士发现该公司总经理王某、财务总监顾某竟然用的都是虚假姓名,这使邢女士对该公司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后从当地工商部门了解,该车辆改装有限公司并不存在,在德州登记的分公司也是使用的虚假证明。
邢女士于2011年6月到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办案民警经过仔细侦查,发现该车辆改装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从公司成立到公司人员构成,基本上所有的证明材料都是虚假的,在对该公司搜查中也发现了更多的假印章、假合同,可以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骗子公司。
很快,民警分别在德州、哈尔滨将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顾某抓获,为邢女士追回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