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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区的水费高得离谱
最高达16.7元/方
  • 2011年08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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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日讯 (见习记者 张冬梅)“我们那片都是独门独院,没有安装一户一表,居民公摊水费,按规定,水费一方2.3元,但长久以来我们的水费都贵得吓人,最高时达到16.7元一方,平时最便宜的水也没有低于6元。”8月1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8880110反映此事。

    1日上午,记者来到安居西区。附近住户一听记者是来询问水费情况时,都纷纷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开始抱怨起来。

    “我们这里是每三个月交一次水费。有一次,我有两个半月没在家住,后来查表是我用了1方水。根据相关规定,我这3个月应该缴纳4方水的钱,也就是9.2元,但加上损耗,我实际交了70多元。”小区居民朱大爷告诉记者,他们这边刚开始时总表和分表的数都还能对上,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悬殊就越来越大。他们分析造成这种现象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可能有素质不高的居民偷水,当然这只是猜测;二是就是管道老旧出现严重漏水。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种情况反映过很多次就是没人管。他们曾经往市长信箱反映过,当天下午工作人员却只通过电话回复了一下,给了点建议,其实每个建议都是必须有个领头人,然后才能做其他工作。

    “我们这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水费的问题内部矛盾很大,以前领头的负责人实在伤心了,现在谁都不愿意出头来弄这个事。我们现在就希望有个部门能不能出面帮我们协调一下,难道我们这片就真的无人管理吗?换句话说,如果真的是管道漏水,我们也没人愿意带头去供水公司申请检修,那就让水资源这样浪费吗?没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吗?”一旁市民忍不住插话说。

    “我们都了解,自来水是有损耗的,但是我们每月的损耗太大了。”高女士说道,他们这边的情况太特殊了,要是想靠他们群众内部去协调解决这件事几乎不可能。真的希望能有相关部门出面帮我们协调,不管是该修还是该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只有有人问了,事情才能提出真正的解决办法。每月交高价水费是小事,她觉得水就这样浪费多可惜。

    在滕州市城乡供水中心,客服大厅的康主任告诉记者,有这么大的损耗,最大一种可能就是因为管道老化而出现漏水。根据《枣庄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贸易结算水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由产权所有人负责维护管理,所以检测和维修都是有偿服务。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改成一户一表,但是这个必须所有居民都同意,否则不能更换;二是选个负责人,然后到这来申请,让专门的工作人员去检测,看看是否需要更换管道。至于居民怀疑有偷水现象,这个必须有人举报,否则没法去冒然检查。当记者把那片居民的特殊情况表述给康主任后,康主任表示很无奈,他们按规定办事,规定必须有人申请,他们不可能直接到住户门上问居民需不需检测,另一方面检测是需要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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