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记者 崔洪英)记者从临沂市司法局获悉,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了。
符合申请条件且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必须于2日至5日到临沂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提出,不得代为办理。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