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日讯(记者 邢振宇 实习生 石修文 焦蕾) 3日,济南市旅游局发布了二季度旅游投诉公告,二季度济南旅游部门受理投诉案件37件,处结率97%,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1万多元。其中八成多投诉与旅行社有关,有两家旅行社因年龄差别收费被投诉。
公告显示,二季度济南节假日出游人数明显增加,与一季度相比,市旅游监察支队、旅游投诉中心受理的投诉也有所增加。据统计,二季度共受理来电、来访、来信等旅游投诉及咨询260余件,其中受理投诉案件37件。旅行社成为投诉的重灾区,共有31件,占总数的84%;其中国内游26件,出境游4件,入境游1件。旅客投诉较多的问题是旅行社服务质量和年龄差别收费。
旅行社年龄差别收费已经叫停,为何仍有旅行社收取?市民殷先生反映,他在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港澳游被加收“年龄差异费”,感觉很不合理。还有游客反映,一家旅行社云南五日游线路对老年人加收300元费用。
“年龄差别收费我们也反对收,但是有些线路的地接社明确要收,否则对老人和孩子概不接待,我们都是在报名前向游客交代清楚,征得同意后才签约。”省城一家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老人和孩子报名云南、四川、港澳、新马泰等线路都另外交钱,多少需要根据报名线路和年龄由地接社来定。“我们有一段时间往里垫钱,可是人数一多就承受不了了,最后就不敢收了,或者建议游客选择其他线路。”
另外,游客对旅行社服务质量投诉也较多,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擅自更换酒店、随意增加景点、擅自更改线路、推迟出发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