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的胡先生致电本报热线2600000,说自己准备辞职,如何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记者咨询了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按照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参保地的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如果胡先生辞职是主动行为,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
本报记者 董传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