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8月3日讯(记者 林丹丹 通讯员 林峰) 今后,环翠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有了依据。环保环翠分局制定了《环翠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目前已下发至121个村居。
这一方案将农村饮用水水源分为地下水和地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范围为取水口周边30-50米范围。地表水水源保护范围为取水口半径不小于200米范围内的区域。
方案中要求地下水水源地建设地下水井应有井台、井栏和井盖,宜采用相对封闭的水井;井底与井壁要确保水井的卫生防护;大口井井口应高出地面50厘米,并保证地面排水通畅,室外管井井口应高出地面20厘米,周围应设半径不小于1.5米的不透水散水坡,取水井周围100米处设置标志牌。地表水水源地建设时需要取水点应离河岸、堤坝较远,从水体中心取水,宜修建砂虑井或砂虑缸进行混凝沉淀和消毒,河流取水口周围100米及上游500米处,湖库周围500米处应设立标志牌。
对于地下水水源地,在井台周围设0.1米宽水沟通向排水沟,将雨、雪水通过排水沟排到距离井口30米以外;取缔水源地周围50米内所有工业污染源及厕所、渗坑、养殖场、粪堆、垃圾堆等生活污染源;严禁向水源地排放污染物;每年对水井、水池、水塔及输供水设施清洗或消毒一次,并给水池、水塔加盖,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对于地表水水源地,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新、改、扩建对水源有污染危害的建设项目;禁止放养禽畜和从事网箱养殖等行为。这一方案对水源地的环境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各村需要安排专人负责水源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