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崔秀珍 首席记者 聂金刚) 市民王先生从商场低价购买了一台热水器,谁知买到的却是处理品,没用几天热水器就坏掉了。经过消协调解后,商家才将热水器修好。
6月25日,在广饶县某企业打工的外地消费者王先生,以320元的价格在县城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用了几天后,发现该热水器只有凉水没有热水,于是找到商家要求修好或换新。商家一直推说太忙,直到8月1号商家也没派人来修。无奈之下,王先生投诉到广饶县消费者协会。
消协受理投诉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消协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因为发票上并没有注明是处理品,不能以此为借口逃避责任。最后,商家承认了错误并向王先生赔礼道歉,随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赶到王先生家把热水器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