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日讯 (记者 王逸群)3日,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自9月1日起,全市道路班车客运运价将执行新的上限价格,其中,坐席客车分5个收费等级标准,最高价为0.33元/人·千米。
据了解,在物价部门近日下发《关于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坐席客车分5个收费等级标准,其中,坐席客车中的“高三级”运价最高,按照0.33元/人·千米计费,高二级、高一级、中级、普通级坐席客车分别为0.29元/人·千米、0.265元/人·千米、0.185元/人·千米、0.10元/人·千米计费。卧铺客车的高级、中级和普通级则分别按照0.32元/人·千米、0.27元/人·千米、0.18元/人·千米计费。
同时,按照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相关规定,要求车辆通行费按实载率55%计算。此外,行包运费按每千克千米0.002元计收,尾数不足1角的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