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日讯 (通讯员 戴美友 记者 伟伟)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合理报销医药费用,兰山区卫生局经过严格评估考核,新确定10家民营医院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在这10家医院就医时可享受到新农合报销政策。
为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兰山区卫生局分别与这10家民营医疗机构签定了《兰山区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协议书》,要求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健全由院领导负责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制定即时结报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制度。严禁借用、扣留参合农民合作医疗证或更换病种、串换诊疗项目和用药品种等行为。
《协议书》同时规定,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不得向参合农民做“免费检查”、“免费治疗”或“缴纳一定费用保证治愈”之类的承诺和广告,不得以新农合名义或涉及新农合内容到基层宣传招揽病员、诱骗或强制参合农民接受治疗。严禁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本机构新农合的服务范围。对违反规定者,兰山区卫生局将按照《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追回流失基金,按照所套取资金的1至5倍给予经济处罚,并给予书面告诫、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定点整顿、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
附:10家民营医疗机构名单
临沂丽人医院
战友医院
凯旋医院
西部工业园医院
同德中医医院
卫康医院
友谊医院
双全医院
华东医院
临沂中西医结合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