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给的赠品过了期想退货又生波折
  • 2011年08月05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记者 宗韶峰

    看到超市的洗发水搞促销,“买一赠一”,于是就买了一瓶,可没用几天却发现,这瓶“赠品”却已经过了保质期,回去退货却遇到了麻烦。最近,家住华信家园的巩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

    市民>>赠品是过期的  “7月26日,我去幸福路附近一家超市买东西,看到货架旁边摆着的牌子上写着‘洗发水买一赠一’,于是便买了一瓶。”巩女士说,当时超市正在促销某品牌的洗发水,买一瓶750ML家庭装的,赠一瓶200ML小瓶的,总共需要30多块钱。“看着这么实惠才买的。”

    “回家后就一直用小瓶的。”2日的时候,巩女士擦洗洗手间时,发现小瓶瓶底印着“截止使用日期’竟然是2010年4月。

    4日,在巩女士家,记者看到这瓶洗发水瓶底的字迹,虽然经过摩擦,略微有点模糊,但隐约可以看见类似“2010年”的字样。打开瓶子,记者没有闻到异味。

    “虽然没异味,但过了期总对身体没好处。超市拿这样过期的东西促销,不是坑人嘛!”

    小波折>>这是赠品不给退  4日,记者跟随巩女士来到了位于幸福路的这家超市。

    听说巩女士购买的赠品过期了,超市一位刘经理给予了否认。“2010年的产品怎么可能还在卖?绝对不可能。”

    “可我的的确确是在这购买的。”巩女士拿出了当时购物时开的小票,并向超市提出退货请求。超市刘经理随后称需要经过核实后再给予答复。

    在经过核实后,刘经理告诉记者,洗发水的确是超市所销售的,但刘女士退货的要求,刘经理称“无法满足”。“这瓶洗发水属于赠品,赠品都是不能退的。免费给的东西哪有退的道理。”

    在巩女士的一再要求下,一位自称超市负责人的马经理答应了退货的请求,并退还了巩女士当时购买洗发水的钱,并赠送了巩女士3瓶200ML洗发水作为补偿。

    部门>>超市是误导消费者

    “商场将过期洗发水作为赠品搞促销活动,误导了消费者,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烟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所有降价、打折的商品也都应享有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所以消费者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护自身的权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20余老人难领养老保险金
她一个人领了24张睦邻卡
扮靓家园
百米长卷暑期绘画大赛开始啦
想交朋友,一居民毛遂自荐
给的赠品过了期想退货又生波折
一个厕所,五十多户居民共用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