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邑县地方镇,一辆大货车拱在一处沿街商铺里,一半车身露在外面。从2009年12月18日至今,大货已经在这里近两年。车主不见踪影,房主索赔未果,无奈之下,只好等待。
“轰隆”一声响,大货车一头钻进沿街商铺
8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平邑县地方镇,在镇驻地327国道与八一路交会向西不远处路北,一辆蓝色大货车正钻在路边店铺内,从商铺外面看不到车头,车斗前部严重变形,商铺的卷帘门被货车撕裂,墙壁也被撞坏。
记者透过旁边的窗户向屋里看去,货车车头靠着东侧墙壁,正对着店内的楼梯,地下一片狼藉,还有一大片油渍。
“事情发生在2009年12月18日晚上11点,当时我们正准备睡觉,突然听到楼下一声巨响,整个房子都在晃,我们以为是地震了,被吓得坐在地上。”回忆起近两年前发生的一幕,当时租住该沿街楼当服装店的籍女士仍心有余悸。
籍女士告诉记者,她丈夫想下楼查看情况,刚打开二楼的房门,就被一股气流顶倒了,巨大的气流上升到三楼,把窗玻璃都给顶碎了。后来他们下楼发现,大货车钻进了一楼,把店里的衣服、新进的布料都顶在了楼梯口,把楼梯也给堵住了。货车漏了很多油,担心发生意外,周围邻居找来梯子,把她和丈夫接下来。
“年底是我们做衣服生意最忙的时候,事发前几天都是忙到深夜12点,幸亏当天活少,没忙到那么晚,才躲过一劫。”籍女士告诉记者,楼下堆放的布料和做好的衣服,都在那次事故中被损毁了。她家租赁了房东3年沿街楼,出事的时候是第2年,原本以为很快就能处理完的交通事故,一拖到了现在,无奈之下,她只能另选门面。
责任界定了,法院判决了,房子还是耽搁着
4日下午,记者辗转找到了商铺的主人,地方镇爱华村村民尹玉庆。谈及商铺被撞毁一事,尹玉庆很无奈:“事发后我就四处跑,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可一直拖到现在还没解决。”
记者从尹玉庆出示的2010年7月21日平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看到,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18日23时11分许,周某驾驶鲁Q182**号轿车,沿国道327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平邑县地方镇政府东路段时,与郑某驾驶由西向东行驶的冀DA22**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后,重型厢式货车撞入北侧尹玉庆的楼房内,致使周某以及乘车人等人受伤,尹玉庆的楼房及两机动车部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周某等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邑大队平公交认字(2009)第121800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无证、醉酒且逆向行驶,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郑某违反了安全驾驶操作规定,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尹玉庆的楼房经评估损失价值293160元,支付评估费4000元。
法院认为,周某驾驶机动车与被告郑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尹玉庆的楼房损坏的事实成立。判决被告郑某赔偿原告尹玉庆因该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97160元,被告邯郸市祥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被告郑某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89148元附带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尹玉庆认为就是个交通事故引起的意外,按照相关处理程序很快就可以解决,没想到事故责任界定完毕了,法院也判决了,他家的房子却还这么耽搁着。
货车弄不出来,车主也找不到,房主很无奈
尹玉庆告诉记者,他平时和妻子在村外经营一个养鸡场,2006年花26万元购买了该套沿街房,随后出租给别人。“因为房子损坏严重,需要评估房子价值,聘请律师,到保险公司索赔等,很多事要做,我经常坐车到市里和县里办理各种手续,去年一整年都在跑这个事。房子评估价29万多,可是到最后只拿到了8万元的赔偿,其间我已经花了近3万元的费用。”
尹玉庆说,后来他想将货车弄出来,看看房子该怎样修,后来找专家一看,说货车很难弄出来,即使弄出来,房子也可能会塌。听到这个消息后,车主再也没了消息。
后来他找法院,法院让他自己把车弄出来,然后法院对其进行拍卖。而他打听得知,光是把车弄出车来就需要花近2万元,而货车也卖不了多少钱了。现在房子到处都是裂缝,最大的裂缝有10厘米宽,也很难修复,因为是连体楼的一部分,还不能随意拆盖。
“去年到处跑,花了很多钱可是没结果,今年跑够了,就这样吧。或许等到某一天,沿街楼又开始规划了,那时事情就解决了。”尹玉庆很无奈。
文/片 本报记者 张希文 刘海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