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8月7日讯(记者 杨霄)本报7月21日C06版报道了《水表不清障,收费就加倍?》枣庄市供水总公司迅速就此事作出回应,自8月起,水费通知单已进行修改。
本报7月21日的报道指出,在枣庄市供水总公司的水费通知单上,第三条上写着:“用户不及时清障,连续二个月无法抄表的,则按水表最大流量,每天24小时的计量加倍收费。”不少市民对此事产生质疑。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枣庄市供水总公司营销处贾传勇处长,贾传勇表示,之前水费通知单上的第三条只是想督促市民及时缴纳水费。
8月7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贾传勇处长。记者注意到,枣庄市供水总公司的缴费通知单上的温馨提示已经进行了修改,第三条改为“请用户注意节约用水,遇供水问题,请拨打供水服务热线:3334111”。
同时,贾传勇告诉记者,原来通知单上的条例从未执行过,之前的条例让广大用户产生了误解,在此对此条给广大用户带来的不愉快表示歉意,水费通知单现已做了修改,希望广大市民继续关注城市供水,继续监督供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