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9日讯(见习记者 耿璐) 2011年度东营市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的评审考核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合格“放心超市(店)”即将出炉。
记者从商务局获悉,此次评审的范围是对2011年新申报的中心城区创建单位进行评审,同时对2010年验收通过的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进行复审。
此次评审项目除(1、申报单位应有工商部门、税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依法拥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3、年销售额不低于300万元。)这三项基本条件外,另设场地环境、设施设备、食品质量、现场食品加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七个大项26个小项进行综合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