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10日讯(记者 刘爽) 10日,山东省公务员局发布公告,通报2011年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办法。有34人因抄袭、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由他人替考以及持假证件参加考试受到处理,其中6人终生不得报考公务员。
在被通报的34人中,都是因在今年4月24日的2011年山东公务员考试中违规。上述人中,13人持假证件参加考试;15人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上述人处理意见为从2011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4日,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另有一德州考区的女考生被查实认定为在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有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行为,与另外5名找人替考者一样,被要求终生不得再报考公务员。
在公告中,为了保护违纪违规者的隐私,并未公布这些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年龄等详细信息,只公布了考区、准考证号和性别。
按照有关规定,自处理公告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考生可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告知书或通过电话联系省公务员局,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寄送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