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老小区需有主导部门
  • 2011年08月11日 作者:
  • 【PDF版】

    □苑菲菲   习惯了“自扫门前雪”的老小区居民突然被安插了个“卫生管家”,在交费与否的问题上肯定是很矛盾的。而老小区管理成本高,物业不愿入驻也是能理解的。如今老小区的物管问题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旧城区的改造,已成为一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笔者认为,若想彻底治理老小区,还需要有政府部门出面主导。 

    治理老小区光靠居民自觉是不行的,要想改造,政府部门的投入必不可少。老小区最让居民头疼的问题就是公共设施的维修,有的城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业主、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五方“共建物业”。以政府奖励的形式,提高老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及物业费收缴率。还有的城市展开了老小区物业管理改造。

    不管是哪种方式,占主导地位的都是政府部门。笔者认为,若不是自上而下,靠居民们根本无法改变老小区的管理问题。而自上而下最彻底的方法,就是针对老小区出台物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法规先行了,各级政府部门才能深入调查老小区的物管情况,也才能促进老小区物业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笔者了解到,老小区都是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有关部门可以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启动这笔资金对老小区的物业管理费进行补贴,或者形成街道办主导、居民自治的管理模式。 

    小区环境改善了,引发矛盾冲突的维修费不存在了,居民们也自然会愿意交费。一味地不管不问和恶性循环,引发居民的不满,那最后埋单的恐怕还是有关部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语录
治理老小区需有主导部门
微言·博论
房产中介治乱需健全法规,辅之诚信
微评论
□漫说新语
养个孩子每月花费2600多元!?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