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老赖”,当然要有自己耍赖的招数。据介绍,“老赖”们耍赖皮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隐匿转移或低价处分财产。部分“老赖”公款私存、将财产登记到案外人名下、低价转让或出租财产。
二是外出躲债。一些“老赖”与法院执行人员打游击,导致法律文书难以送达。
三是在涉及夫妻或家庭共同债务的案件中,债务人往往通过假离婚,将财产分给夫妻另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以规避执行。
四是假诉讼、假破产。“老赖”们与第三人串通,提起一个假诉讼进行保全查封,或者对执行的标的另行提起诉讼,或者虚构债务取得执行依据后参与分配。
五是通过企业分离、改制或者关联企业逃避债务。比如剥离企业优良资产另立新公司,或者采取“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等形式,采取金蝉脱壳悬空债务。
六是利用执行和解。据一家法院统计,该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案件中,最终以履行和解协议结案的仅占32%左右。
此外,“老赖”们规避执行的花样还有很多,比如将存款冠以职工工资、专项资金、封闭运行资金等名义阻止执行,利用特殊身份背景对抗执行,以执行将引发职工下岗、群众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向法院施压,还有的“老赖”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