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0日热线消息 (记者 罗志强)白云霞去年承包了平邑县资邱乡关庙村22亩土地,不料今年4月,承包地被其他村民抢种。白云霞已将抢种她承包地的村民告上法庭。
8月9日,记者见到了白云霞。她告诉记者,自己是黑龙江人,听说平邑县盛产金银花,而且市场行情很好,她便想投资金银花行业。2010年4月,她在平邑县资邱乡关庙村以每亩每年180元的价格,与王祥迎等4人共同承包了35亩多地,承包期为20年,其中的22.1亩为白云霞承包。
之后,白云霞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将3万元承包费交给当时的村支书池洪峰,并签有收款字据。今年4月份她本想大面积种植金银花,没想到承包地却被关庙村8名村民抢种,去年栽种的一亩多金银花也被拔掉。
与白云霞共同承包土地的王祥迎告诉记者,2010年4月,他们4位承包户共同承包35亩田地,并以王祥迎个人名义与村委签订了一份大合同,其中白云霞单独承包了22.1亩。“签订承包合同时,老书记、村主任、会计都在场,也对外公布了。”王祥迎说。
王祥迎拿出一份土地承包合同。记者看到,合同写明甲方为关庙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池洪峰;乙方为承包方,法人代表王祥迎。经村两委同意,乙方承包土地35.53亩,承包期从2010年4月1日起至2030年4月1日,共计20年。合同落款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有池洪峰签名,并盖有关庙村的公章。
由于前任村支书池洪峰外出务工,联系不上,记者联系到往届的会计池京朋和村主任池京芳。两人表示,当时签订合同他俩都在场,也是按照村里承包程序来的,合同情况属实。“签订合同后,村委也已经通过大喇叭向村民广播公布。”池京芳说。
记者采访了抢种白云霞承包地的村民之一张女士。张女士认为,不是自己抢了别人的地,白云霞是黑龙江人,她在村里没有地,是她抢占了村里的地。张女士还表示,去种地是村委允许的。
记者又采访到关庙村现任村支书池洪运。池洪运告诉记者,土地承包必须通过村两委成员同意,并向村民公布,土地在本村村民不承包的情况下,其他外来人可以承包这土地。但这份合同,村两委、村民都不知情,也没有公布,所以不合法。
记者了解到,白云霞已经将抢种她承包地的8名村民告上法庭,希望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