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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里多拿购物袋被“罚”51元
消费者:超市根本没资格罚款;大润发:“超市赔偿金”不是罚款
  • 2011年08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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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张卫建) 滨城区一名市民在大润发超市购物时顺手多拿了数个免费购物袋,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该市民在结账时被叫进一工作间,并被收了51元。对此,大润发超市称不是罚款,而是“超市赔偿金”,而该市民家人则质疑超市没有资格罚款,即使是“赔偿金”,几个购物袋也值不了51元。

    8月11日上午10时许,滨城区的高女士拨打110称,她的母亲10日上午到大润发超市滨州店购物时因为多拿了几个免费购物袋,结果在结账时被超市工作人员要求交纳了51元的罚款,其家人不服,正在超市与工作人员交涉。

    接到报警后,民警与记者一起赶到了大润发超市。高女士介绍,10日上午,她母亲到大润发超市购物,在买蔬菜和肉制品之前,老人随手多拿了几个免费食品购物袋,之后将没用上的几个随手带上了。老人的行为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在结账时,老人被工作人员叫到了一工作间内。“当时跟我母亲要100元罚款,说不交钱不让走。经过商量,超市最终收了51元,我母亲平时不带现金,这些钱是通过刷卡进行的。在交纳这51元罚款后,超市没有给我们出具任何单据。”

    “老人回到家心情就一直不好,后来我们也上网查阅了一下,不管怎样,超市是没有资格进行罚款的。更何况我们这根本不是盗窃,只是随手多拿了几个免费的购物袋。如果超市有规定,免费购物袋不准多拿,他们在收银台扣下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罚款呢?”高女士表示非常不解。

    11日下午,记者来到大润发超市滨州店,超市客服部一位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负责人介绍,事情大致情况和高女士说得差不多,但那51元钱绝不是高女士所说的“罚款”,而是“超市赔偿金”,并称超市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

    该负责人还表示,不仅是大润发,滨州城区的几家超市每天都有因为市民“顺手”带走商品的损耗,为此,超市内专门设置了监控录像和专门的工作人员。“免费食品购物袋是为了方便顾客使用,但它们也是有成本的,如果顾客顺手拿几个,超市一般也不会太在意。但如果顾客拿的多了,并且有很多市民都这么做的话,超市方面也会受不了的,况且在取免费购物袋的地方我们明确标注了禁止多拿的通知。还有一点,她这个行为,对我们超市的正常营业也造成了一定影响。”

    最后,经过警方调解,大润发当场把51元“罚款”退还给了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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