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满十周岁小孩瞒着家长买手机
购买行为无效,工商协调退款
  • 2011年08月12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刘涛) 9日,巨峰镇陈先生发现10岁的儿子在玩一部手机,追问之下,孩子称前几日在某手机卖场花130元购买的手机。细心的陈先生发现儿子买的是一部二手手机,很多按键已经不能使用。陈先生立刻到该手机卖场要求退货,却遭卖主拒绝。

    卖主称孩子买手机是自愿行为,不同意退还。陈先生很恼火,在与卖主反复理论无果后,来到巨峰工商所投诉。

    “孩子这么小,要手机也没用啊,何况这手机好几个键都不能用,从手机的外观看,我怀疑这是二手手机。”陈先生说。

    可卖主却不认同陈先生的说法,认为手机已经卖出,是小孩的自愿行为。

    “这两部手机属于特价手机,是不退不换的。”卖主杨女士说。

    巨峰工商所受理后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陈先生的儿子未满十周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手机行为无效,商家应退货。在巨峰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将手机款退给了陈先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满十周岁小孩瞒着家长买手机
“悬”车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