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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加收入业主当房东
小区一楼车库改成出租屋
  • 2011年08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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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曹思扬) 近日,家住黄岛汇泉雅居小区的居民赵女士向记者反映,该小区内的很多车库都改成了民宅出租,物业公司称其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劝阻,街道办称12日到现场进行处理。

    11日,记者来到汇泉雅居小区,该小区共有12栋楼,每栋楼的一楼都建有10至20个车库,记者注意到部分车库的卷帘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加了铝合金窗的家用防盗门,这种情况在4号楼更为严重,该楼的15个车库中,已有10个装上了家用防盗门,车库前晾满了居民的衣物。

    记者随后以租住的名义进入2号楼一个改造好的车库,只见车库棚顶搭满了电线,不仅有床、电视、洗衣机等家居用品,而且还配有袖珍厨房和卫生间。得知记者一个人住后,这个车库的业主便向记者推荐了3号楼一处合租的车库。租户说:“租楼上的房子每月租金要700元,租车库每月仅需350元,而且还不用交物业费和卫生费。”

    记者注意到4号楼一个车库内还隔出一间卧室,墙上凿有油烟机的排烟出口,这位住户称车库是自己家买的,“我家住在6楼,老人腿脚不便爬不了楼梯,住在这儿既凉快又方便。”

    据反映问题的赵女士说,不少业主宁可把车停在小区的道路上,也不把自己家租出去的车库收回,“一到晚上,小区内就车满为患,广场、道路、绿地上都停满了车,而且车库内电线都是私接乱搭的,安全隐患很大。”

    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青岛市昆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位周姓工作人员说,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唯一能做的工作就是劝说出租车库的业主。“有业主多次向我们反映情况,我们也多次找出租车库的业主协商,但收效甚微。”

    对于是否向车库租户收取物业费,这位工作人员坦言:“我们也了解到车库的住户在迅速增加,如果向他们收取物业费和卫生费,无疑是承认了他们的合法性,但不收的话,小区的其他业主便吃了亏。”

    记者随后联系了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执法中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车库改建为住宅违反了规划局的相关规定,“12日我们会到现场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我们将依法对车库业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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