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德城区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2600000反映,单位表示给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但是自己工资条的扣费上却没有标明这一项,如果以后生孩子享受这个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解答说,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所以个人工资条的扣费项不可能出现这一项。
符合《德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职工,可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1、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保险手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本报记者 董传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