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事发后,民警立即对周某进行了抽血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周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8毫克,属于酒后驾驶。15日,记者在看守所内见到了羁押在此的周某。周某告诉记者,事发当晚他喝了三瓶啤酒。
记者:还记得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吗?
周某:当天晚上,我一个朋友喊我去一个狗肉馆吃饭,吃饭的时候喝了三瓶啤酒。吃完饭我就开车回我租住的地方。当行驶至事发路口时,我发现前方有两辆电动车。我本来想减速,谁知道错踩了油门,车子一下子就冲了过去,就撞上了电动车。坐在电动车后座上的人因撞击飞起来之后又落在我轿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将挡风玻璃砸碎了。
记者: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吗?
周某:我知道,而且还知道酒后开车逮住会处罚比较重。但是我觉得当时就喝了三瓶啤酒,感觉非常清醒,而且已经晚上10点多了,心里想应该没事。谁知道””唉!
记者:既然感觉自己喝酒后比较清醒,为什么还会把油门当成刹车?
周某:(低头不语)””要是知道这样,打死我也不喝酒了,以后再也不喝酒了,记一辈子。
记者:为什么一开始逃跑了,后来又回来自首?
周某:撞人了,心里害怕。我就打车回了我住的地方。后来警察给我打电话,说了很多利害关系,我也害怕承担更大的责任,就来投案自首了。我现在只能是尽力赔偿被害者家属,争取宽大处理,出去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