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8月15日讯(记者 王海龙) 15日,记者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开始,对于造假申报的将取消申报晋升资格,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等进行严肃查处。 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主要包括申报、推荐、呈报、评审、核准、备案等。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根据统一安排,8、9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当事人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职务的,由聘任单位领导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同时对于单位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也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