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15日讯(记者 刘慧娟通讯员 李大庆)1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泰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了物价上涨等因素,出台了客票定价新规,新客车票指导价整体平均将涨近10%,新规将于9月1日起执行。
泰安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称,根据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现有的道路班车客运上限价格做了重新规定。与旧标准相比,新规参照了物价上涨等因素,各等级客车每人次每千米运价平均上涨约0.02元,新客车票指导价整体平均将涨近
10%。
据了解,目前泰安市各道路运输企业参照新规测算新的客车票指导价,并已按规定报备至物价和交通部门审核,并在备案后于9月1日起执行。同时规定中对儿童票和购买优待票,以及旅客携带行包重量进行了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