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8月15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崔鹏涛) 12日,文登工商局埠口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的酒类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一批应该产自山西的“杏花村”酒,标注的生产厂家却并非山西。经多方调查,在确认该批白酒属侵权产品后,执法人员依法将其查扣。
12日,文登工商局埠口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酒类销售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在管委会驻地一超市内,执法人员发现,酒类货架上摆放着6瓶杏花村酒,瓶身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并非山西,而是另有出处,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
执法人员依次对该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对该超市的库房进行检查时,发现了5箱共36瓶涉嫌商标侵权的“杏花村”酒。
由于执法人员并非专业鉴定人员,无法辨别真伪。于是他们与商标所有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
该公司随即出具了该酒侵犯了其注册商标的材料证明及鉴定材料,确认该超市销售的“杏花村”酒确系侵犯他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执法人员随即对查获的36瓶“杏花村”酒进行了查扣,并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