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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女友提出分手
17岁男孩索要 200元损失费
  • 2011年08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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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15日讯 (通讯员 裴忠敏 记者 张冬梅)8月15日,小丽在朋友的陪同下,把小伟扭送到滕州市荆河派出所,声称小伟敲诈自己200元钱。据民警了解,小丽和小伟是网恋情侣,由于小丽提出分手,小伟坚持索要赔偿费,所以才上演了这出闹剧。 

    8月初,17岁的小伟通过网络认识了16岁的女高中生小丽。虽然两人没见过面,但是通过网聊好感却在逐渐升温,很快两人就互通了真实姓名,并发展成男女朋友。8月10日,两人在滕州市步行街见了面。见面后,小丽发觉小伟并不是自己所想象的那种白马王子,于是不欢而散。   

    两天后,小丽在电话里向小伟提出分手,还说她新认识了一名“男朋友”。小伟听后很生气,觉得小丽在欺骗自己,于是要求小丽赔偿损失费200元,否则就把小丽交“男朋友”的事告诉她妈妈。小丽听后很害怕,因为妈妈最讨厌她早恋,小丽于是与小伟讨价还价。小丽越是央求,小伟就越坚决。小丽最终同意了小伟的要求,并约好见面后给钱。为确保安全,小丽约了三名男同学陪同,暗中“保护”自己。  

    15日上午11时许,二人见了面,并一起吃了饭。到了下午1时许,在新兴南路观光桥上,小丽把钱给了小伟。此时小丽带来的三名男生突然把小伟围在中间,并用手机拍了照,随后将小伟扭送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通过民警的教育,小伟和小丽都感到很后悔。民警考虑到两人系未成年人,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决定对小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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