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5日讯(首席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李俊峰) 12日,东营市质监局组织检查组对本市4家热量表制造企业进行的监督检查结束,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环境等六大项,目前存在问题的企业已被责令限期整改。
记者了解到,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生产场所是否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生产、检验、包装和储存等是否符合许可必备条件的要求;生产环境是否满足标准及工艺文件规定的温度、湿度、防磁、防锈蚀等要求;生产设备能否满足生产和工艺的要求;检测设备是否符合热能表生产必备条件的要求,是否取得有效的检定证书,并有检定或确认状态标识;检验人员的数量、水平、检验原始记录、报告是否规范正确等六大项。
通过检查,本市4家企业都能够满足《热量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必备条件》的要求。不过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企业生产和检定设备能力小,不能满足大批量生产需求。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对供热计量器具的制造、经销、使用各环节中有关计量监管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范。在制造环节,要求各地尤其要加强热量表的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的监督管理;在经销环节,要求各地对销售无证或不合格供热计量器具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严处;在使用环节,要求强化对热量表安装使用前首次强制检定的监督管理,对未经首次检定及首次检定不合格的热量表,不得安装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