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5日讯 (记者 范磊贤 通讯员 乔淑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经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供热计量改革方面,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经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完成全部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所有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2011年,全市改造既有居住建筑114万平方米;2011-2013年完成改造面积342万平方米;2015年,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完成40%以上,达到节能50%强制标准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2020年前全部完成改造。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方面,2011年改造高耗能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2012年底前,建成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2013年底前,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2015年,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十二五”期间改造高耗能公共建筑不低于6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