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孟先生向记者反映,近日他妻子在河东区某医院自然分娩,后来包被偷了,包里有孟先生妻子住院分娩的所有单据。没有了单据,孟先生想知道如何报销。
记者就此咨询了河东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住院发票一式三联,住院者手里拿的是报销凭证,而医院那一份是存根凭证,丢失了报销凭证后,也不能复印存根作为报销凭证。
记者从鲁卫农卫发〔2009〕10号文《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中看到,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的项目中包含这一项:“发票遗失或损毁(被盗、失火烧毁等非主观过失造成,且能够出具有关部门证明的除外)、自制、复印(因商业保险等其他优惠政策赔付复印的除外)后的医疗凭证费用。”
工作人员表示,单纯丢失单据是不能报销的,但如果孟先生丢包后报警了,可找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他们再找领导批示报销一事。
记者 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