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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POS单退货不返钱,可以继续消费但不能分多次
商场“一次性消费”被指不合理
  • 2011年08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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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5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使用信用卡购物后出现质量问题,准备退货却因为缺少POS单,而无法将钱打回卡中或退还现金,只能在商场一次性消费掉。15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因为没有保存POS单的习惯,导致退货时无法顺利拿到返还金额,而商场提出的一次性消费也被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9日,市民王先生反映,他于8月4日在新华路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次日就出现了故障,经过售后鉴定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退货,商场也答应了王先生的退货要求。可是,王先生反映,他在购买手机时使用的是信用卡,POS机打出来的POS单据已经丢了。但商家坚持要王先生提供POS单据,否则无法将钱返还到卡中,于是王先生又要求商家返还现金,但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是禁止的。

    商家提出,可以给王先生开一张结余单,王先生可以带着结余单在商场一次性消费。

    无独有偶,市民郝女士也反映,她刷卡购买了一双奥康皮鞋,银联单已经丢了,商家不给退现金,只给了一张结余单,并且要求一次性消费。她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退还现金或者将钱打回卡中。

    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联系到了商场,工作人员解释,刷卡消费的市民在物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可以在一个月内,带着POS单据到商场,商家可以把钱打回卡中,如果丢失,就不能打了。另外,按照国家的《反洗钱法》规定,不能直接退还给顾客现金。商场采取提供结余单的方式,解决这种情况,结余单没有使用期限,但是需要一次性消费掉。

    针对商场提出的一次性消费,不少市民则表示不合理。郝女士介绍,如果购买的是大额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很难一次性消费掉,商场完全可以让消费者多次消费,这样的规定,难免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另外,工商部门也表示,市民刷卡购物时,尽量保管好POS单据,防止此类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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