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5日讯(通讯员 王兵 李昊)一名老赖借人建筑工具却拒不归还,在建筑工具被法院查封后,仍故意变卖,恶意规避执行。日前,诸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被告人丁某被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05年7月7日,被告人丁某因为要盖房子,便租赁了张某的钢模板、花架梁等建筑工具。用完后,张某多次催要,丁某拒不归还。2005年7月29日,张某到法院起诉丁某,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在丁某家中的钢模板、花架梁等建筑工具。2005年10月23日,法院作出丁某返还建筑工具的判决。判决生效后,丁某非但没有返还建筑工具,反而于2006年2月将已被查封的建筑工具变卖。为此,诸城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先后两次对丁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但丁某仍恶意规避执行。
2011年1月26日,丁某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诸城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据法官介绍,根据《刑法》第314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11年8月5日,诸城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鉴于庭审前,丁某已赔付了张某全部损失,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诸城法院当庭判决丁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