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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08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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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全文19条中有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问题。其中,“婚前按揭买房归个人”、“子女离婚不再分走爹妈赠予房产”、“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等有关规定及解读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围观、热议和激烈的争论。

    新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围着房子转悠,而且很明确地指出父母作为出资方,应该受到保护(当然,父母指的不仅是公婆,同样,岳父母买房,女婿也没份)。此解释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围城外的小情侣、婚姻内的老夫妻,估计都得在心底为自家的房子快速拨拉几下小算盘。更有网友笑说,新司法解释直接导致“婆婆笑了,丈母娘哭了”。

    在中国固有的婚姻观念中,女人似乎就是男人的附属品。尽管在女性地位提高、权利平等的新时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些根深蒂固的惰性旧观念,依然影响着女性的择偶观。新婚姻法的出台,到底让谁欢喜让谁哀?根据新浪微博的调查显示,77%的男性表示赞同认可;表示支持态度的女性只占38%。在房价畸形上涨的今天,女人、婚姻与房子产生严重碰撞时,每个人会持怎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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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婚姻和房子碰撞,你纠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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