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明明广告里宣传的是吃一次49元的自助餐免费赠一次,市民刘先生消费完一次却获赠7张7元的代金券。等到刘先生再次消费时,餐饮店称每人每次只能用掉1张7元代金券,这让他十分郁闷。
市民刘先生说,瑞丽轩自助烧烤先前举行了吃一次赠送一次的活动。自助餐的价格是每人49元,想到可以吃两次,刘先生便和9位朋友去用了餐。结束后,每人拿到7张7元的代金券。
刘先生说,以前该餐饮店也举办过类似活动,送的都是免费券。这次送的券虽然不一样,但看到总额还是49元,大家便没有在意。
近日,刘先生和朋友再次去消费的时候却被店员告知,这7张餐饮券每次只能用1张,也就是说顾客得再吃7次才能用完。“他们搞活动的时候不说清楚,这不是虚假宣传吗?”刘先生说,店员称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这让他很郁闷。
24日,瑞丽轩自主烧烤店方面解释说,因活动举办时在七夕期间,因此才赠送7张7元代金券,以配合节日寓意。
“最终解释权是一些商店惯用的手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姜黎明说,餐饮店应主动向消费者明示代金券的使用,而消费者在消费时也需注意明白消费,避免落入商家“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