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吕增霞) 近日,东营市政府正式批复《东营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为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同时也对湿地的建设、湿地与生态保护的结合、湿地促进地表水质等进行了规划。根据该《规划》要求,到2015年,湿地保护面积达到330万亩,湿地治理恢复面积40万亩,受保护湿地面积达到75%。
根据该《规划》的要求,到2015年,东营市建成湿地自然保护区3处,湿地保护小区7处,水源保护地6处,湿地保护面积达到330万亩,湿地治理恢复面积40万亩,受保护湿地面积达到75%,湿地生态功能显著增强;建成湿地公园11处,生态产业产值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湿地生态产业显著提升;建成湿地科普教育基地8处,人均湿地公园面积25平方米,生态文化和生态宜居显著发展。
《规划》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有效保护湿地,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以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对一些重要湿地和水源保护地实施抢救性保护,将湿地保护纳入市级重点生态建设工程。
《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建设一批河流水质生态修复湿地,通过修复河流生态,恢复河流自净能力,促进河流水质全面达标,从而实现功能区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