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8月24日讯(记者 马明)滕州市实施廉租住房建设以来,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5140万元,为圆满完成廉租房建设任务提供了财力支持。
据悉,为圆满完成廉租房建设任务,滕州市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加大市级财政对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
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坚持实物配租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多元保障模式,积极争取廉租住房建设中央专项资金,加大筹资力度,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先建制度、后拨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模式,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设立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截至目前,滕州市总建设规模740套的廉租住房工程已全面竣工,滕州市财政及时足额拨付资金5140万元,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