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文鹏
26日上午,在“2011利群阳光助学金发放仪式暨学子报告会”开始后,首先播放了一部名为《阳光十年》的15分钟短片。人们在被里面每一个具体而又真实的情节所打动的同时,也意识到“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在山东已走过了第十个年头,并开始迈向新的十年。
在十年的风雨助学历程里,“利群阳光”在坚持“帮助每一个有追求的青年”的同时,还为公众提供了“利群阳光”这个爱心平台。这也使得“利群阳光”在十年之后,成就了一条充满阳光的慈善之路。
“阳光资助”取信公众
2002年,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牵手齐鲁晚报,在山东省首次发起“利群阳光助学活动”,每年资助100名学子,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参与你们的助学活动,你们收不收管理费?”几乎每位首次打电话进行咨询的捐助者,都会有这样的顾虑。“他们最关心的是捐了五千元,最后到孩子手里还是不是五千元。”志愿者刘媛媛说。
“我们做这个活动,就是想真心实意地做点公益事业,里面没有任何利益需求。”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孟伟刚说,在十年的助学活动中,不仅保证每位受助学子的5000元不少一分,而且捐助者的爱心款更要一分不差地交到受助学生的手中,从而打造出“利群阳光”这个公益品牌的公信力。
搭建社会爱心活动平台
“利群阳光”经过十年的传承,已由最初的“企业捐助”演变成了社会爱心联动。在今年的助学活动中,已有30余位学子经本报报道或组委会介绍后,接受了社会爱心人士的资助。
一直从事慈善活动的洒红军,是最早打组委会电话打算资助孩子的爱心人士之一。
当时本报刚刚报道了李潇的故事,洒先生被这个清华学生打动,想对李潇进行直接资助。跟李潇联系过后,洒先生跟李潇建立了联系,多次通话后,将5000元爱心款资助给李潇。
同样,资助过白锡孟的济南市民张双燕在报告会后,给记者发来一条短信:“这个活动很好,明年活动开始后请通知我。”
孟伟刚说,“利群阳光”的价值不仅仅限于每年受浙江中烟直接资助的孩子,“更大的价值在于唤起社会上更多的爱心,为爱心活动搭建一个可以信任的平台。”
十年助学更重精神传承
26日的“利群阳光”报告会上,往届“阳光学子”代表也来到现场。令人欣慰的是,这些曾经的阳光学子仍怀着感恩之心,传承着“阳光精神”。
报告会上,2004年的阳光学子田群发起了“阳光爱心社”,得到其他阳光学子的响应。
七年前的寒门学子报告会上,田群说过,“滴水恩,涌泉报,作为一名阳光学子,我更应该去传递这份爱心阳光”。在此后的岁月中,田群坚持着自己的理念,在学校她成为一名志愿者,在关心智障儿童、敬老院老人的人群中,在救助失学儿童的队伍里,都有这位阳光学子的身影。参加工作后,她加入了当地的阳光义工组织,成了一名阳光义工。
“亲爱的阳光学子们,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我们得到了利群阳光助学行动的帮助,但是利群阳光的行动和精神却远远没有终止,我们有责任将我们接受的这份爱心传递下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感恩社会、回馈社会。”这不仅是田群一个人的心声,更是所有社会爱心人士的共同心愿,也正是“利群阳光”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