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通讯员 王珊 记者 李运恒) 近日,惠民县公安消防大队与当地派出所联合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中,一村民因为在自家库房内私自存储汽油被拘留。
24日,在惠民县公安消防大队与桑落墅派出所开展了联合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惠民县桑落墅镇的村民梁某在没有通过公安消防机关消防安全审核批准的前提下,在自家库房内擅自储存并销售汽油。在汽油储存房内,消防官兵见到了多个用于储油的塑料桶,储存设施也极为简陋,而且在库房内也没有灭火器等任何消防器材设施,极易引发火灾。梁某储油的库房旁边就是一家门诊,人流量较多,带来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梁某无任何合法手续,私自储油售油,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惠民县公安局做出对梁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